《醉玲珑》穿越红尘,为你而生。

网络如水。

这辈子,总有一些人,值得用生命去托付;总有一个人,曾经漂洋过海,为你而生。

-题字

醉在红尘,看不起半条命老痕。精致的解说,翻译成新歌。

九州山川,千里烟尘。对与错,成功与失败,弹指一笑。

化妆我的脸,化作半湖烟雨。王子的职业生涯就像一个国际象棋的天平。

——摘自《醉与精致》

宁无意开始九转玲珑。当时间和空间互换的时候,他和这个身体分不清谁是宁文静,谁是冯了。

谁不想拥有琴棋书画的天赋,谁不想拥有美丽的容颜。一袭素色,风情无限,两只丹凤眼,让人动容。无论是白衣素颜,还是端庄典雅,都让人欲罢不能,何况还有现代人才为古人增添优雅?

或许这也是女性喜欢写穿越,看穿越的原因之一。

写作时,作者和主角融为一体,主角既有才又漂亮,感觉人人都爱他。看的时候,读者入戏,用感情。那几千人爱着那些微笑着坠入爱河的人,仿佛人们可以做一个连想都不敢想的梦。

陈清的美丽需要很多努力。每一个出场,每一个微笑,每一个转身,每一个停顿,都是那么美好,让每个人都动了心。对于美,对于女人,永远是一生的梦想。

但是光有美貌是不够的。美是见仁见智的事。你说美是第一,我觉得貂蝉美,没有标准。有一个空花瓶,如果不是装满了有内涵的花,最多也就是展示一下。

所以,陈清不仅有美貌,还有医术,不仅医术高超而且琴艺高超,不仅会弹钢琴,而且练字也很有气势。还好这琴书是医术,就算你精通骑术也能成为凤凰大师,多亏了你非凡的心灵手巧。得尘埃者得天下,一点也不夸张。

有时候我也在想,如果我们也有个穿越,呵呵。当然,我们需要找到一个美好的身体来弥补这一生中平凡的外表。但是,仔细想想。在古代,这琴棋书画都不如精通。就算背下了名诗,我们也是“我床脚边那么亮的一线”,更别说骑马弯弓,或者轻歌曼舞填词了。或者有一技之长,就算点了菜;或者有历史知识,冒充神谕。我们在这个现代社会是无用的,在穿越的时代还是无用的,想想就气馁。唉,这是一个警钟。我们从今天起来个“背唐诗三百首,就算不会写诗”好吗?这似乎是个好主意。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坚持下来为以后的穿越做准备。唉,跑题了,也跑题了。

好吧,对于女人来说,这些外在和内在的顶级条件,如果没有天地无双的男人,是逃不出美人的悲剧的。因此,有了夜空凌,从王爷到皇帝,就从未放弃过它。没关系,还有七哥,夜明,纵然美人有心,还是愿意为伊舍身,不坐万人之上的位子。

四哥很好,冷酷冷静,傲慢霸气。那是我喜欢的类型。薄唇轻抿,冷傲如冰,情绪无形。当有事发生时,他们沉着冷静,只有在陈清面前,他们才会露出真面目。这样的男人霸气,专一。尤其是在一个皇帝可以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三千美人的时代,他更是能从人群中挤过去。即使什么都没发生,他依然坚持自己今生今世只爱她,只属于她,让皇宫空无一人,做皇后的特别宠物。目前很多人在犹豫老婆生孩子的时候是留大还是留小的时候,他可以非常坚决的舍小留大。因为没有她,我怎么得到世界?没有她,我的儿孙们会痛苦的跪在地上。相比之下,现在每一个成功的男人都会有一个左右相拥的正常现象,而《夜空凌》真是一部让天下所有女人都为之心动的奇葩。

就是在这本书里,薄唇的人无情。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叶对其他女人真是没心没肺。但他的无情也是有情的,他愿意为了一个人放弃一切。无论是什么世道,什么皇位,都不如和她保持关系重要。如果你一心扑在一个人身上,那就只能无视其他人。如果你对一个人充满热情,你就会对其他人漠不关心。就像一个处处留情的人,其实对谁都是最无情的,他只爱自己。

所以,亲情和无情都不是绝对的。

他对她最感动的一句话是:“只要你想要,只要我有。”只要是你想要的,我什么都给。

反正就因为喜欢《如履薄冰》里的四哥,就不能再喜欢《醉玲珑》里的四哥了。但是因为之前不喜欢《如履薄冰》里的八哥,所以可以公开喜欢这只八哥。这没什么荒谬的,反正我就是这么想的。就像《如履薄冰》里的十三爷从第一眼就在我脑海里烙下了烙印,从此无人能敌。既然我认定了十三爷是这种典型的男人,我就认定了这位是“没有什么浪漫,只是真诚”但我不能再像《醉了》里的十一爷那样,违背了我的原则。

烟波送爽斋之雅,闲情玉湖之荷香,凝亭之诱惑...每个地方描绘的景色古色古香,典雅美丽。笔墨淡时,莲尖清香,笔触粗时,似屋内秋雨之声。一支笔真的很精致,一种感觉真的很贴切。

尤其是一曲笛子与钢琴的合奏,一曲《碧木》的刻画,音乐轻柔缠绵,春雨下的桃花一点点红,秋月里的枝叶迎风招展,激昂之处犹如千军万马咆哮奔腾,仿佛是一场千里之外的战斗,让人亲眼聆听天籁之音,亲眼看到柔情的眼神纠结,充满杀气的战场。

这辈子第一次遇到四哥夜天凌,然后被七哥夜天詹救了出来,一声琴声让七哥陷入了深深的困境。

七哥是一个温柔的男人,带着温柔的笑容,像春风,温润如玉。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他在哪里,哪怕深入敌后,他都能微笑着从容不迫。他深情的风格,温柔如水的眼神,深情如海的情怀,至死都不会后悔的深情,更是感人至深。

我清楚地知道,陈清保护和帮助四哥,为四哥争取天下,为四哥消灭异己。但是我就是不能把她从我心中抹去。自从遇到她,我就不需要什么王权了。他要做的,就是把她抱在怀里,和她促膝谈心,和她弹琴吹笛,和她心心相印,和她泼墨。他记得她说过的每一句话,他保持她留下的每一个场景完整无缺。

他知道她不会骗他,这让他欣喜若狂。他也知道,她心里只有四哥的位置,他不能放弃,也不忍心放下。

江山如画,不及她低眉浅笑;万人之上,不如回瞪她一眼。

他曾经问过自己心中的陈清是如何对待他们的。

“如果四哥死了,我就跟他走。”陈清说:“至于你,我会用生命保护你。”

其实女人还是很贪心的。我想有一个生死与共的爱人,也想有一个可以信赖的知己。她愿意和四哥生死与共,这份感情永远不会消逝;但对祁哥的爱却视如生命。一个是承诺爱情,一个是用生命保护对方。最后还是看你是看重感情还是看重生命。

所以,十一必须死。只有他死了,四哥和七哥才能关心他们的兄弟情谊。

因此,陈清的第一个孩子必须死,只有牺牲这个孩子,齐格才能感到更多的怜悯和顾忌。因为他爱她,他不忍心让她这么失去亲人。

因此,当陈清的生命垂危时,这两个男人对她绝望了,从而明白没有她,一切都没有意义。没有她,他们一辈子都是苍白的,愧疚的。

对她来说,只要活着,什么都不重要;只要她开心,谁给都无所谓。

其实我是多么喜欢这个想法。《尘埃落定》在鬼门关的时候,两个男人相对而坐的场景是这本书最感人的部分,也是人性中最美的亮点,也将这个概念推向了高潮:

江山失了可以还手,唯有生命已死,无法复生。一个人的人生追求是什么,名利?归根结底,生命没有那么珍贵,那么可爱,那么可亲。作为皇帝,你掌握着生杀大权,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却对死亡无能为力。得到了一切,却失去了最爱的人,毫无意义;爱一个人,只要她活着,开心就好,和自己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爱到极致就是包容和慈悲。

结局是大团圆结局。和老四手牵手隐退到东海的一个小岛上,把皇位传给了七哥詹。

兄弟同心,夫妻相依,神仙眷侣,幸福在世外桃源。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

穿越红尘,我为他而生。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唯一的亲人就是叶。没有他,她独自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只有他知道她来自一个他无法理解的世界,只有他无条件的相信她说的和做的一切。

其实除了爱情的美好,还有信任。

无条件的信任和依赖一个人是多么美好的情感。

但是,很多人拥有了却不懂得珍惜,很多人离得很远却依然放不下。

很多人不再相信生活,很多人还在坚持生活。

那一天,看十二星座要多久才能忘记一个人?我的是一辈子。

我不知道。你的呢?

其实人生很长,刚开始可能放不下,但以后会在箱底。至于是忘了还是只是藏起来,那就要等你把旧时光收拾干净再去找旧事了。

其实这辈子一心一意,就不枉此生了。还是那句话,珍惜,珍惜。

外部:

如今,旅游小说已经流行起来。我觉得大概有两个原因。第一,你想去哪个朝代是你自己决定的,无中生有没有错。你可以自由奔放,比浪漫更浪漫,比虚构更虚构;第二,现代人已经不再相信忠于自己的生活,因为一个人可以不顾死亡,抛弃国家,爱一个人,所以只能把故事放在古代,去自己想要的哪个朝代。

以前我对网络作家的评价不高。是小说改变了我的看法。本来我是对穿越小说不屑一顾的。是通化的如履薄冰颠覆了我的偏见。

《醉玲珑》这本书是云儿和曼雅两个朋友推荐的。我买这本书的时候把它拿走了,但是我完好无损地保存着它。

看的时候有一点不行,甚至中间还穿插了金庸的《沾皇族血的剑》(我想有人问我喜欢金庸还是梁吧?当时,我的回答是因为我看到梁在前面,所以我先入为主。)最重要的是,我在看书的时候晚上睡不着,不看的时候感觉很空虚。看到十一的死我真的没有哭,但是我一直忘不掉,也没有困的感觉。

看完回顾,发现并没有很迫切的心态去写下自己的感受。

我是一个被认同的人。例如,我曾经喜欢琼瑶,无论别人如何评论或影响我,我就是无法改变它。那时候琼瑶和三毛,我身边的朋友都喜欢三毛,为此他们不仅打了很多次架;后来出去找岑凯伦,看了几本书,也没在意,因为不在一个班。后来,我不再看琼瑶的小说,但她仍是我心目中最初的座位。

通化是因为“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让我欲罢不能。只有过去的琼瑶和现在的通化。看《醉玲珑》总让人时不时拿通化的《如履薄冰》来比较。

《醉》里的四哥和《布》里的四哥一样冷。醉酒中的十一和十二和踏步中的十三是一样的。《醉》里的七哥和《布》里的八哥一样优雅,当然七哥比八哥更胜一筹。

因为先入为主,因为先喜欢通化,所以我知道十四夜无论怎么写,都比不上通化。

喜欢一个人,你会觉得是我这种慢热的人根深蒂固的固执。

通化对情感的描写是《夜十四》无法比拟的。对情感的探索和深挖没有童画那么感人,但对于《情感夜十四》来说还是不成熟和浅薄的。而古风的传承,包括园中描写音乐的造诣,却是夜十四的实力,让人暗暗心惊胆战,深信不疑。

但我是先认识童画的,先被她的小说吸引的。是我先喜欢她的,所以对不起。我只能在晚上欣赏你的优点,但还是无法取代桐华在我心中的地位。

唉,我真笨。谁知道我在哪边,谁在乎我喜欢谁?

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我喜欢谁,不喜欢谁?那是我自己的感受,我自己的事,和对方有什么关系?

爱恨是真性情,好恶不是人所为。如果非要藏着心结,这辈子也别忘了。

一生有多长?永远,有多远?

三千凡人,为你而生;桑田沧海,你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