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的原因?

第一,敬畏自然是不是反科学?

从辩论的技巧来看,自然恐惧派的原代表王明显不在水准之内。她从一开始就否认敬畏自然是反科学的,公开反对“以人为本”。但她之前宣扬封建迷信的一些言行被揭穿后,让自己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立刻让自己陷入了无法自圆其说的困境。

在接下来关于老虎吃人的辩论中,她几乎是无言以对,不知所措。后来她改强调敬畏自然是一种态度而非手段,并承认敬畏自然没有可操作性。言下之意似乎是告诉对方,我只是说我敬畏自然,不会做什么具体的事情。虽然她没有公开认错,但我觉得她这种承认没有可操作性的态度还是可以接受的。

你想,既然没有可操作性,你敬畏河神,却不会嫁给河神;敬畏山神,但不要阻止别人爬山;害怕河流,但不会反对怒江的开发;那么她对自然有一点敬畏有什么错呢?其他许多敬畏自然的支持者在敬畏这个词的定义上做文章,竭力重新定义敬畏的含义,从而打开了敬畏的态度。

有些文章很肤浅,比如;一篇题为《把科学推上神坛也是反科学》的文章,对于敬畏自然是否反科学的争论,可以说意义不大。既然你知道连科学被推上神坛后都是反科学的,那么那些敬畏自然的人把石头之类的东西推上神坛不是更反科学吗?

另一位敬畏自然的支持者辛普利(清华大学副教授)不同意敬畏自然不可行的观点。应该说,这个教授还是比王强,他对自然的崇敬肯定是可以操作的。当年把活人放在河里给河神娶媳妇,现在拼命反对在怒江上建大坝,都是尊重自然的具体行动。

不过,这位教授虽然不敢公开批评“以人为本”,但他也在同一篇文章中指出,“环保问题上‘以人为本’的口号只在实践中不具有可操作性。”所以,辛教授其实是一个敬畏自然的修行派代表。

另一位作者秦晖(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敬畏自然与以人为本并不矛盾”,更是才华横溢。他尽力淡化辩论中双方的对立观点。他用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强调“敬畏自然”的确是对“科学”的反思——也可以表述为反科学主义,但绝不是反科学,更不是回到迷信。这是一个非常隐秘的表达。的确,按照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打着反对科学主义旗号的对自然的崇敬,不应该是简单的回到封建迷信,而确实是一种升华了的现代迷信。

因为不能否认敬畏本身就是迷信的一种表现。此外,秦教授倡导的“敬畏自然”是“与时俱进”之后“以人为本”人文精神的新版本。,有一些咬文嚼字。显然,王等“敬畏自然”的人显然是想强调以自然为本的精神,而聪明的秦教授则把握住了这种精神的人文特质,巧妙地混淆了以自然为本与以人为本。按照这个逻辑,一切宗教迷信都应该是以人为本的最高境界。

他在文章中还说,“如果西方中世纪的理性被‘信仰’所压制,科学就成了神学的奴隶;现在,情感被“理性”压制,心灵成为“科学”的奴隶。那么在中国,信仰和理性并没有那么权威,科学和神学也受制于某种东西。”

秦教授调和双方论点的方式是,强调这种科学与神学之间的争论,对中国现状的重要性,远不如他不敢说的其他东西。从而巧妙地将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争论引向其他地方。

其实我觉得这场辩论中很多肃然起敬的人受限于科学一词的影响,不敢承认自己是反科学的。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既然要敬畏自然,就要反对一切对自然的不尊重和敬畏,不管这种不尊重的活动是否科学。

对自然的恐惧本身与反科学没有必然联系。但是,因为科学不会敬畏自然,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改造自然。如果敬畏自然的人忠于他,那么他必然反对科学改造自然,从而必然反对科学。

在这个问题上,方举了一个非常恰当的例子。他说,如果小行星在那一刻撞上地球,科学家会用科学技术摧毁它。这个时候,如果敬畏自然的人反对,那不仅是反科学,也是反人性。

第二,宗教迷信也有其历史作用。

其实反对科学没有错。既然是真诚的敬畏,就要反对一切不尊重的行为,当然也包括科学。承认反科学有什么错?在历史上的“科玄论战”中,人们的形而上学家敢于公开与科学争论。今天,为了保护自然,为什么我们的崇拜者不能公开承认反对不尊重自然的科学?

况且敬畏本身就代表了一种迷信,与科学格格不入,背道而驰。如果说古代的人们因为对恶劣生存环境的恐惧而产生了敬畏鬼神的封建迷信,那么今天人们对大自然报复人类发展的恐惧则催生了敬畏自然的现代迷信。

著名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曾经预言;“未来的宗教将是普世的宗教。它将是一个超越人格化的宗教,远离一切教条和神学。这种宗教,既包括自然,也包括精神,作为一个有意义的统一体,必须建立在对事物的实践和经验所产生的宗教观念之上,无论是精神的还是自然的。——"

目前,世界范围内对生态伦理仍存在许多争议和分歧。但抱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度,似乎不应该否认这门学科的出现及其意义。科学与宗教迷信斗争的历史可以说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从未停止过。

客观地说,在意识形态领域,敬畏鬼神的封建迷信在世界上还是很有市场的,世界上各种宗教迷信的信徒总数,恐怕也远远超过不信教的人数。在中国,无论是上世纪的“科玄之争”,还是海啸引发的“敬畏与科学之争”,都不会是最后的赢家。正如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在斗争中相互依存一样,社会发展观也需要对立统一。

纵观历史,科学带来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为人类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各种宗教迷信也为调节人们的道德,抑制人们的欲望,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未来社会,科学仍将是引导人类文明发展的主要力量,而表现为对自然敬畏的宗教迷信也将发挥其抑制人的欲望、调节人的道德观念的作用。

第三,宗教迷信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宗教迷信虽然在历史上有着积极的历史作用,但和任何宗教迷信一样,如果不加以适当的约束,也会成为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在意识形态上,崇拜者往往宣扬不可知论和万物有灵论,追求神秘和反科学的倾向。认为自然界的一些灾难性现象是“人与自然的联系”,主张“圣山”“圣水”“敬畏自然”。他们善于运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来宣传自己的思想。

如“地球(大自然)是人类的母亲”、“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大自然会生气”等等。他们往往依靠小说、诗歌、散文、神话和宗教仪式进行炒作和哗众取宠。他们喜欢用文学语言和广告技巧巧妙地表达他们的同情心。虽然它们缺乏科学和逻辑的严密性,但却极具煽动性。尤其是对于热爱文学,热衷环保的年轻人来说。这也是为什么在信奉“敬畏自然”的人群中,作家、艺术家、浪漫人文工作者、青年学生较多,而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习惯理性思考的学者较少的重要原因。

在实践中,敬畏自然的宗教迷信往往宣扬唯心主义。把原始自然描绘成理想境界,大谈自然的“美好、完整、稳定”,把人类改造自然的成果视为无用,赞美虚幻的“田园生活”;脱离现实,过分追求崇高的意境。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权利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他们过度追求“动物权利”和“自然权利”;“恐惧派”以浪漫主义者特有的热情、真诚和执着投身于环保运动,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达到了痴心忘我的程度。

他们通过成立非政府组织、发表演讲、举办活动、召开会议、撰写文章等形式展开宣传。这些活动对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意识的启蒙和提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同时,他们大胆揭露和批评社会上各种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和各级领导干部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的进步。这些都是积极的方面。

但与此同时,由于缺乏理性的科学思维,他们中的许多人不可避免地走向极端,往往忽视甚至激烈反对欠发达地区人民的正当发展要求,成为社会发展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