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出生的孩子如何补办出生证?

1997年出生的子女,如需补办出生证,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相关出生证办理部门申请补办。

在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区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提供以下全部证明材料,由管理机构永久保存。

1.婴儿父母签署的“亲子关系声明”。

2.婴儿出生的间接证据。旁证是助产士出具的分娩证明(附助产士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3.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鉴定。

4.婴儿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经核实的复印件。

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因特殊原因出生后超过3个月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须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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