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的标准规定是什么?

年终奖的标准规定是什么?

年终奖是企业在年底根据个人全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的一种物质奖励,体现了奖优罚懒、多劳多得的竞争激励机制。但是,关于年终奖,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发放方式。以下是国家对年终奖的规定,我给你整理了一下。我希望你喜欢它。

年终奖的标准是什么?年终奖作为员工奖金的一部分,是员工工资收入,属于企业应该支付的范畴。至于要不要交,交多少,要根据企业的效益,以及企业和员工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来定。所以,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要在年底发年终奖。

年终奖,顾名思义,就是用人单位在一年结束时发放的奖金。年终奖怎么发,年终奖的发放范围和标准?是企业和员工最关心的话题之一。对于企业来说,年终奖不仅是对员工一年辛勤工作的认可,也是对员工为企业所做贡献的奖励;同时也是为了鼓励员工继续为企业努力,当然也是留住人才的砝码之一。对于员工来说,年底将至,辛苦了一年,终于到了收获的时候。他们自然希望得到丰厚的年终奖,这也是对他们全年工作的认可。

年终奖是单位根据其年度经济效益、对员工年度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以及下一年度的发展规划,一次性支付给员工的奖金。还包括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法的单位根据考核发放的年终加薪、年终双薪、年薪和绩效工资。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一)小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七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1)制作奖;(2)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5)其他奖金。?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若干具体范围的规定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关于奖金的范围?(1)生产(经营)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综合奖、提前完工奖、远洋运输调度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可见,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

年终奖分配方案一般由各用人单位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自主制定,有的是年初制定的,有的是当年没有制定的,属于企业自主经营的范畴。一般来说,如果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没有约定,企业规章制度中也没有相关内容,企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综合经营状况、发展状况和个人年度工作业绩,按照什么标准、在职工范围内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也就是说,在没有合同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企业应该有权选择发不发年终奖。

据介绍,现行法律并未对年终奖的标准做出特别规定。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单位规章制度中有奖金发放规定的,按奖金发放制度执行。

目前年终奖主要有三种形式,不同的方式年终奖的计算方法也不同。

(A)考绩

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公司绩效结果支付绩效奖金。现在大部分公司的绩效考核规则都是公开的,很多都会通过绩效合同提前和员工做明确约定,根据年终绩效完成情况来打分。不同的分数对应不同的绩效奖金系数。

据介绍,通过绩效考核发放年终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比如某超市的经理,年度考核分为四个档次,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的为特殊档次;刚读完一年级;未完成的项目算作B,不同的等级对应不同的年终奖金额。

(2)红包

老板给员工无限量的红包。这种年终奖计算方式比较私密,一部分作为辅助年终奖发放,一部分发放给关键岗位员工。也有公司没有固定形式的年终奖发放,老板直接发红包。这个方法取决于员工在老板心中的地位和印象。

(3)年底双薪

所谓“双薪”,实际上就是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个人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是对员工的一种年度奖励形式。目前行政机关和大部分企业称之为?第65438期+03期月薪?(那是?12+1?)。

年底双薪和年终奖不是一个概念,年终奖的发放条件更多与绩效挂钩;但是年底双薪一般只和工作时间有关。然而,一些雇主已经系统地设置了年底获得双薪的条件,例如达到绩效标准。这时候年底双薪就有了年终奖的概念;第二,由于年终奖双薪制与工作时间有关,用人单位对其支付条件进行了设定,比如设定?年底双薪时劳动者必须登记,否则不具备申请条件?等等。

国家关于年终奖发放的规定一、国家关于年终奖发放的规定

1.未经同意提前离开。

案例:郭(乙方)在华达公司(甲方)工作,与该公司签订《工资待遇协议书》。甲方将于10月2014至1至2月12至31对乙方年度工作进行评估。如果乙方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在C以上(即A、B、C),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发放年终奖金,且不会低于5万元。如果乙方的工作表现没有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支付部分年终奖或不支付任何年终奖。?侯国于2014年2月2日辞去职务。在诉讼中,郭称其绩效考核为A,但未能提交相应证据。

法官解析: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单位奖金分配政策,设定奖金分配条件。本案中,华大公司规定其员工工作至年底且绩效考核结果为c以上,才能计算发放年终奖,该规定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属于企业自治范围。郭年终绩效考核达到C以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他不能证明,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官提出,我国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所以年终奖的发放是用人单位同意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差十天能拿到年终奖吗?

案例:君就职于恒达公司。公司年终奖发放政策规定,恒达公司当年工作到年底(65438+2月31)的员工可以享受年终奖。君于5438+01年6月提交辞呈,之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君实际工作至21年2月。诉讼中,恒达公司以军队早于65438+2月31辞职为由,拒绝支付年终奖。

法官分析:上述案例中,用人单位对于年终奖的劳动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一般必须按照其规定执行。但如果用人单位对年终奖的内部规定只要求经营业绩考核,而对劳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可以在审理中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

法官提示:建议劳动者在辞职时阅读公司关于年终奖发放的相关政策,避免出现几天或十几天拿不到年终奖的情况。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职,最好和单位协商好年终奖的问题,以免违反公司内部强制性规定,拿不到年终奖。

3.没有明确通知改变年终奖。

案例:谢在诉讼中称,其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作满一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支付其年终奖金65438+万元。他的职位是什么?技术经理?。大海公司认为,谢刚入职时是技术部经理,试用期后转为设计师。工资标准不变,但不再享有经理所享有的职权和相应的年终奖,也不愿意支付他65438万元的年终奖。

法官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本案中,大海公司与谢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谢某为技术经理。该公司声称在合同履行期间将谢某的职务变更为设计师,但未提交相应证据,谢某不予认可。故该公司主张谢某的职务由技术经理变更为设计师,法院不予采纳。用人单位应当明确告知劳动者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由于公司未向谢某明确说明年终奖的支付条件,其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谢某不符合享受65438万元年终奖的考核标准,故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按约定向谢某支付65438万元年终奖。

法官建议用人单位诚实守信对待劳动者,加强公司内部制度的规范管理,把人才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放在首位,真正实现年终奖的激励能效!

4.同事的年终奖可以作为依据吗?

案例:高认为同部门同岗位王的年终奖比自己多1000元。离职时要求磨刀公司补足差额,并提供了自己的工资明细和王的工资明细中奖金和年终奖的对比,证明同部门、同岗位员工当天发放的工资确实存在巨大差距。磨砺公司回复称,大家的工资和奖金没有可比性,王的奖金分配也不能证明公司没有足额发放年终奖和奖金给高。

法官解析:年终奖和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的效益给予员工的一种奖励。是用人单位行使自主就业权的一种表现。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和奖金以及具体数额。案外第三人的年终奖及奖金支付情况不能证明锐化公司未向高足额支付年终奖及奖金,其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法官提出,劳动者个体存在差异,用人单位在将年终奖作为激励措施时,肯定会考虑到这种差异。与其不平衡别人拿的比自己多,不如劳动者在业务能力上多下功夫,实现劳动的不可替代性。

5.口头同意年终奖的风险

案例:小七是一家麻辣餐馆的服务员。小七入职时,酒店经理口头承诺,如果全职工作一年,年底发8000元年终奖。一年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小七认为他是按正常程序调离酒店的,酒店应该付给他8000元的年终奖,而酒店则表示没有承诺发放年终奖。

法官分析: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具有奖励和激励员工的目的。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本单位的经营状况,明确发放年终奖的条件,但前提是双方对年终奖有约定。如果用人单位否认口头承诺,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口头约定,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法官建议:对于一些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很有可能在员工入职时采取上述口头承诺的方式,骗取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我们建议劳动者在领取口头年终奖承诺时,最好以书面形式,或者固定证据形成证人证言或录音资料等有效证据,避免用人单位事后反悔,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作者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二、关于年终奖的五件事

1.谁有资格拿年终奖?

虽然年终奖被视为员工奖金的一部分,但首先要明确的是,年终奖是每个公司根据自身盈利情况,在年底会给员工的奖金。

目前法律法规并没有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该以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的规章制度为依据。

简单来说就是:看,老,板,心,情!

2.用人单位有权随意扣年终奖吗?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年终奖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发放年终奖,那么用人单位就不能无故扣发员工的年终奖。

第二种情况,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特殊奖励,不适用于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表现决定是否发放此类年终奖。

还是一句话:看,老了,板了,心了,情了!

3.提前离职的新员工能拿到年终奖吗?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年终奖,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员工获得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像离职的员工,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年终奖,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一般都会支持?新员工?拿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4.实物扣年终奖合理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用实物和有价证券代替货币。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不能实物发放。

5、年终奖多一元,少一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年终奖只允许每个纳税人使用一次。最郁闷的是,老板一高兴,年终奖一元多,他拿到的奖金却不到一千元。年终奖处于1.8万、5.4万、1.8万、42万、66万、96万的临界点,年终奖增加1元,但税后收入减少。比如:18001元比18000元多缴税1155.5438+0元;而你交960001元,就比960000元多交了88000.45元的税。

看来年终奖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来越多的巧合?。这是对公司财务人员采取适当的发奖方式,调整年终奖额度的高智商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