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榕枝星座和法英英星座
8月18日上午,老容止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一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在庭前会议上,老容止及其辩护人表示不申请回避。法院主要要求检察院和老及其辩护人在2022年6月14日的庭前会议上对老案的报告发表意见,对庭前会议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发表意见。目前上午的庭审已经结束,下午将继续庭审。
公开资料显示,老容止出生于1974,18岁毕业于九江师范学校,分配到九江某学校。当了一年老师后,老容止认识了一个比她大10岁的已婚女人——法英。1996,老容止停薪留职后和发子英一起离开了九江。这两个人逃了很多地方,参与了7个人的谋杀。法子英在合肥作案时被抓,2月28日被枪决,1999。
今天下午(18),法院将正式开庭审理此案。上诉人可以根据一审查明的事实提出上诉理由。
1
法院驳回了老挝容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8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对老容止案进行二审。老容止出庭时穿着防护服,戴着护目镜和口罩。因为她抱怨说她是聋子,她的辩护人暗示老容止在漫长的审判中可能会感到不舒服,法官允许老容止摘掉她的护目镜和防护服帽。老容止在上午的庭审中状态稳定。
庭审中,老容止提到,她不同意检察院对她提起的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的指控,对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提出上诉。
上午,法庭主要要求检察院、老容止及其辩护人就2022年6月14日庭前会议上报告的相关情况,以及庭前会议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发表意见。
合议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包括管辖权异议、一边倒的审理、同步录音录像与笔录的区别、常州案被害人是否应当出庭作证、老申请(法英之友)、孙祖利(老同学)出庭作证、合肥尹案中对尹妻所作书信、笔记的辨认等问题的辩论。
在管辖异议问题上,老容止及其辩护人提出,法英英被抓获后,老容止案件由合肥警方受理,南昌公安已移交合肥。而且,尚未生效的老容止一审判决与法子英的判决存在10的实质性差异。
检察院认为程序正当,法英案相关材料已表明老容止“另案处理”、“在逃”。老容止犯南昌案后,当地公安已介入,管辖权异议不成立。法院当庭驳回了管辖权异议。
法官允许老容止摘掉护目镜和防护服帽子。
2
检方:不存在疲劳审判。
关于老容止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排除非法程序问题。老容止和他的辩护人认为,老容止的审判涉及疲劳。在厦被捕后移送南昌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对老的审讯不得超过24小时,而公安机关讯问老的时间精确到23小时58分,仅差2分钟。疲劳审讯是否应该基于老容止的感受,这构成了老容止无法承受的痛苦。
关于疲劳讯问的问题,检察院提到,在对老容止的讯问过程中,办案人员充分保证了老容止的休息和饮食,并多次询问老容止是否需要休息。老容止回答说他不需要,并在审讯期间把香烟和水还给老容止。
老容止诉称,2019年2月5日,她受到调查员威胁,一心求死,怕挨打,所以在核查报告上签字。辩护人老容止提出,调查人员还为老容止购买了化妆品和口红。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致幻物质,但我怀疑它是用来骗老容止的。
↑老生桥17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外接受红星新闻采访。
三
合肥案笔迹鉴定问题将进一步核实。
合肥案中的笔迹鉴定。老及其辩护人提出,公安机关此前已排除笔迹为两人所写,笔迹鉴定报告有6页,而尹的妻子提到的只有3页。不知道哪三页是尹老婆说的。另外,不排除字迹是法英写的,申请鉴定法英的字迹。
检察院表示,根据笔迹鉴定,纸条上的一些字是老容止写的。此前公安机关仅推断为一人所写。笔迹鉴定也是合法的。关于笔迹鉴定问题,法院表示可以在法庭调查阶段进一步核实,笔迹鉴定人员会出庭作证。
关于老申请(法英的朋友)孙醉(老的同学)出庭作证一事,法院认为以前确实认识法英,但不是从犯。法英出狱时,他并没有出狱,刘军也不愿意出庭。合议庭同意刘军不出庭,孙建利也不需要出庭。
午休时,老的姐姐说,老的律师在开庭前会见老时,老提到法英多次威胁过她,刘军也曾被法英威胁过。老容止修女认为老容止受到了法英的恐吓,而老容止因为担心家人会被法英杀死而和法英待在一起。
常州案被害人应否出庭作证。老容止及其辩护人说,长州案被害人一审没有出庭质证被告人,是一种逃避。被告也有质证权,要求他们出庭,如果他们有权利的话。检察院提到,常州案一名被害人身患疾病,正在接受化疗。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向公诉机关如实陈述了事实,他们认为案件涉及隐私,不愿意出庭。合议庭决定不传唤常州案两名被害人出庭。
今天下午(18),法院将正式开庭审理此案。上诉人可以根据一审查明的事实提出上诉理由。
四
老容止案一审委托律师:
是否参与杀人,证据是否充分是关键。
开庭前,老容止案一审委托的律师周兆成对二审进行了翻译。
1,二审的辩论焦点可能是什么?
周兆成指出,老容止是否合谋杀人或参与杀人,将是二审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第一,老容止是否参与了谋杀。
二审法院应当对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予以确认,同时结合被告人老归案后的诉讼供述,对罪犯法英早先的供述进行客观证据的核实,以确认老是否参与杀人。然后法英交代老容止每次杀人前都会离开。这是否能证明老容止没有杀人的意图或动机,还需要二审法院认定。
第二,老容止各种罪行的证据是否充分。
抢劫、绑架属于严重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犯罪构成中包含故意杀人的恶劣情节。因此,必须有证据证明老容止当时有故意的认知因素和意志因素,包括杀人的实际行为。刑法的证明标准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因此,二审公诉机关应当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老容止的杀人行为是否成立。
最后,老是否有杀人的故意和动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是否被胁迫,是否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的共犯,老的犯罪情节是什么,非法证据的排除以及一审程序是否存在问题,都可能成为二审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2.二审的关键是什么?老容止案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周兆成认为,由于老容止一案历时20多年,法英早已中枪,因此本案诸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是本案的关键。
刑法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会对案件和证据有更高的要求,这也体现了刑事处罚中的谨慎态度。
我国刑法的立法宗旨是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必须保障人权,不仅是被害人的人权,也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正义可以从两个方向实现,即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是所谓看得见的正义之道,指的是裁判过程的公正和法律程序的正当性。案件的判决结果既要公平公正,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又要让包括被告在内的当事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正义,即程序正义。
因此,老容止二审无论是实体审判还是程序审判都应该是天衣无缝的。因为这个案子会是依法治国的典范案例。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