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招聘过程中遇到就业歧视,如何处理最好?
如果在招聘过程中遇到就业歧视,如何处理最好?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法律依据对求职者制定各种限制性条款。不招东北三省人的地域歧视并不是就业歧视的唯一形式。学历、性别,甚至长相、星座、饮食习惯都可能出现就业歧视。其中,性别歧视非常严重。对于求职者来说,就业歧视会影响他们的经济收入和职业发展。对于社会来说,就业歧视还会造成人力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根据《劳动法》第12、13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得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受到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2018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大民事诉讼力度的通知》中增加了“平等就业权纠纷”。劳动者在就业中受到歧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北京慈济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表示,根据《就业促进法》,劳动者应当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法律禁止的就业歧视更多,如不得歧视残疾人、不得拒绝聘用传染病携带者、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设置歧视性限制等。在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平等就业的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法律实践过程中,还存在就业歧视原因认定不足、劳动者损失难以计量、取证困难等问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表示,企业不仅要正确认识就业歧视与市场选择的关系,承担社会责任,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还要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解决员工职业发展的障碍。对于政府来说,除了完善反就业歧视制度,还应该加强和完善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停止通过职业培训、社保补贴等方式设置歧视性就业壁垒。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教授王先勇也认为,就业歧视与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中的行政执法机制应兼顾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承担两项重要职责:通过行政执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通过行政干预实现平等就业权,维护集体劳动者利益。他认为,我国应将就业歧视的存在纳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