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缺性是否违反广告法?

法律分析:稀缺性违反广告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的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详情页、包装上不得出现极端词语。使用极端词语的违法商家将被扣分罚款,情节严重者直接关闭;客户投诉极端条款并维权成功后,赔偿金额由商家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伪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四)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五)妨碍社会稳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六)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的;(七)妨碍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内容的;(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和性别歧视的内容;(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的;(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