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溥仪病逝,李于10年为丈夫的遗产提起诉讼。
1908年溥仪称帝时才两岁,1912年被迫退位时才六岁,然后在12年光复大清的压力下住在宫里。1924年,溥仪被赶出皇宫时才18岁。甚至在成人礼举行之前,他就成了别人的傀儡。
为了死去已久的清朝,溥仪天真地选择了投靠日本,建立了伪满洲国。虽然他最终意识到了自己的无知,但为时已晚。1945年,中国击退日军后,溥仪被前苏联俘虏,五年后才被释放回国。
又过了九年,溥仪终于获得大赦,成为自由公民。溥仪一生结过四次婚,有过五任妻子。前两个被称为婉容和文绣。后来两人都在日军的压力下被溥仪娶了。最后一位是李,他的妻子陪伴了他五年。
李,浙江杭州人,生于1924年,比溥仪小18岁。溥仪相亲认识她的时候,她正好是医院的护士,这也正是溥仪心中所想。李告诉溥仪,他高中文化程度,结过一次婚,后来离婚。
溥仪年过半百,身体不好,急需有人照顾。李和也想结婚。眼前的人是前朝皇帝,于是就答应了。事实上,李只有小学文化水平,连一封信都写不好。
而且,她曾经是全能舞者。除了两次正式婚姻外,她还与许多人有过同居关系,这一点李自然不会告诉溥仪。溥仪特别喜欢他的妻子。他经常告诉人们,这是她唯一一次感受到爱情的甜蜜。
这位昔日的皇帝成了真正的妻管严,吵架时甚至愿意下跪与李讲和。事实上,自从溥仪获得自由后,他就开始写自传《我的前半生》。几年后,在很多人的努力下,这本自传终于在1964年由大众出版社出版。
我的前半生一出,就轰动了全国。只是此时溥仪的身体状况急剧下降,从最初的行动不便到洗脸都需要李的照顾。1967年,溥仪因肾癌去世,但《我的前半生》这本书引发了版权之争。
李认为她是溥仪的遗孀,版权当然应该属于她。但是大家公认我的前半生还有另一个著作权人,那就是李文达。溥仪在写书的时候,很多细节和逻辑框架都是和李文达商量后完成的。
由于对溥仪本人的一些模糊记忆,李文达到处采访溥仪身边的人,读了很多书。最后整理出版了《我的前半生》这本书。当时有人建议李文达加他的名字,李文达拒绝了,但这本书的稿酬是他和溥仪的一半。
1984,电影《末代皇帝》的制作方需要我前半生的版权方授权,他们在找李文达。李见他被晾在一边,很不高兴。他立即将李文达和大众出版社告上法庭。
法院起初不受理此案,所以李坚持上诉,而在10年后去世。1995年,法院最终判决溥仪为该书唯一作者。然而,李文达的亲友不服气,呼吁,但没有用。李赢了。
要知道,末代皇帝写的自传版权的利润是很高的,而且这本自传一直卖得很好。当然,很多人会为了利益想要争夺它的版权。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李在争取版权时,声称自己是溥仪的妻子,应该是第一继承人。
而两年后,也就是1997年,李临死前,竟然从八宝山挖出了溥仪的骨灰,卖给富商,换来一大笔钱。她还立了遗嘱,绝对不能和溥仪合葬。可耻的是,她最后把自己埋在了八宝山。
李真的把溥仪生前的尊严压榨到了极点,连死后的骨灰也未能幸免。如果溥仪在泉下有学问,他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