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古代女人出轨为什么喜欢带枕头?

在古代,女人和情人发生关系时,一定要带枕头。作者理由充分,振振有词,似乎不容置疑。那么,历史上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来看看作者在文章里说了什么。

他首先提到了崔莺莺在西厢记中的夜晚幽会场景。崔莺莺当时拿着一个叫“鸳鸯枕”的枕头,让媒人每天晚上陪她去张生在西厢的住处。还有一首:“鸳鸯枕,翡翠毯,羞抬头,窄冠弓鞋,云落鬓。”作者进一步总结道,在类似的古代小说和诗歌中,这样的描写总是会出现,和恋人偷情的女人要自带枕头。就连仕女,甚至是皇室公主,在与恋人发生暧昧关系时自带枕头的描述,也经常在史料中找到。

还有曹植和甄士隐。作者写道,曹植的七步诗可谓天下无双,但他和嫂子甄氏相爱,一拍即合,恨不得两人能朝夕相处。但甄氏是其兄曹丕的妃子,这种感情不仅违背伦理,而且由于魏文帝的权势,所以他们始终不敢越界。结果甄氏的相思成了病,抑郁而死。死后成为洛水之神。我们不能生活在一起,但死后会相遇,于是这两个多情的男女在梦中相遇。明眸善看,凌波微走,袜尘,若飞则飞。两人缠绵悱恻之后,甄氏把自己带来的“玲珑枕”留给了曹植。没人的时候,曹植拿出玉金带抚摸。见枕如见人。精美的鸳鸯绣是甄氏的心血之作!虽然人神有别,但枕边留香是古代爱情史上最浪漫的故事。香港作家董的历史小说《金带玉带枕》讲述了这个故事。

莱文和辩论机器。在作者看来,最倒霉的是唐玄奘,一个背着高阳公主偷情的高僧弟子。唐太宗的爱女莱文,嫁给了唐太宗的仆人、宰相方的儿子。然而,她爱上了玄奘,玄奘曾因写《大唐西域记》而出名,被称为神童。交往八年,生了一儿一女。在他们的互动中,莱文向辩论机器赠送了无数爱的象征,包括一个献给王室的“金宝枕头”。他们发生婚外情后,万万没想到,这个神枕被一个不知名的小偷偷走了,后来在卖赃物时被政府抓获。正是这个神枕让莱文和辩论机的爱情大白于天下。辩论机被西市柳树出卖,被判死刑。为莱文服务的十几个女仆也因明知故犯而被处死。这个神枕给辩论机器带来了死亡。玄奘把辩论机的所有遗物都收藏在彼特的僧房里,让他的灵魂可以继续参与翻译经文。同为僧人的僧人说,月亮星星稀少的时候,经常会听到辩论机器的叫声。但我不知道,是他后悔与莱文无与伦比的恋情,还是他后悔未完成的经文?

一个小小的枕头,演绎出无数的浪漫轶事,不禁让人感慨万千。作者还分析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首先,鸳鸯枕可能是古代男女取乐的实用之物。从孔子说的“屈臂枕”可以看出,古代人睡觉一般不需要枕头。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在* * *,使用两侧平躺或者横卧的交叉法时,发现随意拿一块石头或者木头来枕头,会更舒服,更开心。于是枕头就成了快乐的工具,甚至把枕头等同于快乐。所以人们睡觉的时候都带着枕头。用枕头睡觉久而久之成了习惯,连刚出生的宝宝也要给他枕头;你不给他枕头,他就不高兴,好像被虐待了。由此可见,枕头对于出轨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张生和崔莺莺。

也可能是精致的枕头上留下的香味,古代风流才子佳人的浪漫。如果古人习惯用枕头睡觉的话,枕头上会有自己的体香。双方送的手帕,在公共场合使用会被发现;送内衣在封建社会太猥琐了。枕头在房间里使用时更私密,每天睡在上面,每晚都能闻到体香,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事。如曹植、甄士隐。

或者金宝枕送给神童,古代女性送给如意郎君定情信物。因为深爱,古代女性会把心爱的东西送给如意郎君作为定情信物。但这种有形的爱情信物,有时也容易给出轨的男女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甚至被杀。所以枕边的春秋,记录的不仅仅是你的爱情和亲情,还有恩怨和血腥杀戮。比如莱文和辩论机器。

第四,无论是在鸳鸯枕上容易做个好梦,还是在枕上留下香火和爱情见证,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在古代,男女之间都要有芙蓉帘、鸳鸯枕、桃花等必备用品,而枕头是最方便携带的。

作者举的三个古代名人的例子是对的,下面的四点分析也很好,但在我看来,古代女子背枕只是现象的一部分,并不是普遍规律。第一,我们在古籍、野史、文学作品中并没有看到很多类似的记载;第二,和枕头搞暧昧不是负担吗?情人房间不是有枕头吗?一定要送枕头给爱人当礼物吗?

相关示例

高阳公主用枕头作弊。

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高阳公主和辩论机的故事,一个唐朝公主和和尚的爱情故事。这样的感情是世俗所不能接受的,因为他们犯了两个重罪——婚内女性近乎男性,佛教徒近乎女性。于是事件发生后,毫无例外的辩论机被腰斩。虽然莱文因为他的贵族身份而免于惩罚,但他心灰意冷,随后他叛变,被处死。这是后话。

我是一个“明白的混蛋”,明知道这样的“* * *”很危险,做不到,但还是觉得总有办法做到“天衣无缝”,遮住世人的眼睛。

最近看了,看到了莱文和辩论机发生的原因。这真是一次不幸的沉船事故。原来当时的公安局抓到一个小偷,发现他的赃物里有宫廷用品和一个镶金的玉枕,是高阳公主的。小偷承认是从辩论机里偷的。追查下去,真相很快就会水落石出。这个枕头不仅羞辱了王室,还毁了辩论机器的寿命,伤了莱文的感情。我之所以把皇室脸放在第一位,是因为我相信,在那个时候,它比后两者重要得多。

看到这里,我不禁责怪莱文不懂事。她有那么多天时地利出轨的条件,怎么能毁在一个枕头上呢?要知道,莱文确实具备了很多女人都比不上的出轨条件。

首先,她出身高贵。作为王朝最宠爱的公主,莱文从小在思想和行为上就较少受到礼教的束缚。只有这样,她才能培养自由的思想,萌发出轨的欲望,让她敢于把自己的爱给一个和尚。

其次,她有一个贤惠的丈夫。爱屋及乌不仅不理会她的出轨,还处处帮她。出轨的最大障碍,变成了最好的“联盟”。

再次,因为出身高贵,她没有普通女性的各种义务,也不需要生孩子,不需要洗手做汤,所以有时间和精力出轨。

另外,高* * *有相当的才华和相貌。不是每个人都偷辩论机器的感觉。作为当时最有才华的男人之一,辩论机不仅外表清秀,气质脱俗,更因为他的和尚身份,与一般纨绔子弟不同。如果男人也能成为尤物,我相信辩论机配得上“尤物”二字。由此可以推断,辩手坠入爱河,不仅仅是因为高阳公主的身份,更是因为她自身的才华和色彩。

此外,莱文的特殊身份让她可以调动更多的“资源”,对“出轨”保密。

然而,它被揭露了。因为一个枕头,一个公主的枕头,一个彰显身份的枕头。莱文作为一个男人热爱辩论机器,但他不记得他是一个和尚。辩论机器爱莱文这个女人,忘了她是公主。但是,莱文并没有忘记她是一位公主,或者说她不习惯做一位公主。有时候,身份就像皮肤一样,紧紧贴在自己身上,不撕掉的时候,感觉不到。身份是一种习惯,就像她习惯了抱着她的镶金玉枕睡觉一样。这让我想起了《西厢记》里的崔莺莺。当她把货物送到张生的房间时,她似乎带了自己的枕头和被子。

我真想走进历史,问两位美女,真命天子的床还不如你们原来的,偷着睡吗?乐趣不能让你忽略这些“小资”的细节?我猜,女人就是这样,西瓜再大,芝麻也捡不到。

我仍然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人用这么聪明的辩论机器,花了很多时间和莱文在一起,提醒她不要用那个昂贵的枕头作弊?看来张生没有告诉崔莺莺,有外遇就好,不用带被子了。所以我猜测,这两个男人在爱这两个女人的时候,并没有忘记自己的高贵身份。更有可能的是,这种身份是一种特殊的* * *,让他们的感情更加强烈。

崔莺莺用枕头作弊。

《西厢记》里,媒人捧着枕头送崔莺莺张生,鸳鸯枕,玉被,却羞得抬不起头,弓鞋太窄,头发镶金。是不是很迷人?

然而,“鸳鸯枕”是一种什么样的枕头呢?是指枕套上绣一对鸳鸯,还是绣鸳鸯的一对枕头,还是那种长的双人枕头?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鸳鸯枕”是给鸳鸯枕用的,需要两个人同时使用。一个人睡就叫一个人睡。

但是,看古代小说的角版,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名媛淑女,甚至是神仙小妾,在偷情的时候都喜欢拿自己的枕头。难道不是因为他们爱整洁,觉得自己的枕头不干净吗?或者像最近的港片《爱上你的床》那样,没有那个熟悉的枕头就睡不着?

崔莺莺如此,传说中的洛神甄妃也是如此。

七步成诗的曹子建爱上了自己的嫂子,汉高祖曹丕的妻子甄氏,彼此意气相投,却违背了伦理和理智。于是,甄氏得了相思病,抑郁而死。死后成为洛水之神。他在梦中悟出曹植“明眸善凝望,波浪缓,袜尘飞,若飞则飞”,便做了一个缠绵的欢喜,留下了一个精致的枕头。人与神虽道不同,但都会在枕边留香。它是文学史上最浪漫的枕头。

而最残忍的枕头,则属于唐高阳公主。唐太宗最宠爱的女儿莱文,嫁给了唐太宗的儿子,石三常侍方的遗腹子,却爱上了以写《大唐西域记》闻名的玄奘。一个是九五荣誉大唐公主,一个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佛子。他们的爱情注定要受到上天的谴责。然而,他们两人对此撒了谎,并试图在道德规范和禁止的规则之间找到差距。经过八年的交往,他们还生了一儿一女。在此期间,莱文为辩论机器赠送了无数爱的信物,包括一个专门送给王室的金色珍宝枕头。一个月中的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个小偷潜入鸿福寺偷走了玉枕,却在贩卖赃物时被官府抓住,公主与萨满的爱情才大白于天下。辩论机被西市柳树出卖,被判死刑。服侍公主的十几个婢女也因为知道不报而被勒死。

那个枕头给辩论机器带来了死亡。再光鲜的东西沾上血,也难免有腥味。枕边的春秋,记录的不仅仅是你对我的爱,还有委屈。

辩论机的所有遗物,都被唐僧玄奘收藏在济安寺专门修建的僧房里,让他的灵魂可以继续参与经书的翻译。同为僧人的僧人说,在月星稀少的时候,经常听到辩论机器的叫声,但我不知道,他们是在后悔与莱文无与伦比的恋情,还是在后悔未完成的经文?

每次路过大雁塔,想起这段情色史,不禁惋惜高阳命运无份,口才无命。我常常想,如果不是那个枕头,如果不是被小偷偷走,如果不是卖赃物时被政府查封,如果玉枕不是皇家物件,也许辩论机就不会死得这么惨。

出轨不是罪,但不留证据就是罪。和莱温斯基的蓝裙子一样,莱文的金宝枕是爱的痕迹,却是灾难的起因。后宫的情况影响前朝的战争,多少谜团在枕边进行。

都说人生如枕,饭熟了,你醒了吗?

枕头引起的洛神赋

故事来源于唐代李善在《昭明文选》注释后讲的一个故事:起初是曹植想娶甄妃,结果是曹丕占了先机,但曹植始终没有忘记。甄妃死后,曹植去朝鲜见曹丕,曹丕把甄妃用过的金丝带枕头拿出来给他看。曹植见物思人,痛哭流涕。晚上,甄皇后的儿子曹睿设宴招待他的叔叔,并简单地送给他这个枕头。曹植背着枕头回到凤城。他经过洛水时,梦见甄妃来接他,他感觉到了,写下了千古名句《洛神赋》。

赵《温明选》(卷十九)纪《洛神赋》:“汉末魏东王,欲娶妾,未果。毛归五感司令,甚为不平,日夜思虑,废寝忘食。”黄初中入朝,皇帝示植贞后,戴玉佩枕。当他看到它时,他并不感到悲伤。当侯震为国侯而死时,皇帝也寻求启示。因为太子被勒令喝酒,所以还是用枕头种的。种完之后,我会在水面上休息一小会儿。想了想,突然看到女儿来了。紫云:我用心信任国王,他的心却衰竭了。这个枕头是我在家的时候结婚的,是我五官当医生的时候的,现在当国王的时候的。所以推荐枕席,有喜有悲。为了郭皇后,我满嘴都是糠,现在被发配了。再看到这个样子我都觉得丢人!话一出口,就再也看不见了。当他派人向国王献珍珠时,国王用玉佩回答,悲喜不能胜,于是写了《感珍赋》,后被明帝读到,改为《洛神赋》。"

《洛神赋》是三国时期著名的魏文学专家曹植(曹子建)的一部浪漫主义代表作。

洛河地图

《洛神赋》原名《干镇赋》,一般认为是因为曹植被封在鄄城而写的。“真”又叫“干真赋”,与“举”相连。到了唐代,李善认为是甄皇后写的,赢得了后世很多人的认可。

附:《洛神赋与序》

黄三年,禹迁都洛川。古人说,水神名叫宓妃。感受到宋玉对楚女神的关心,写了一首诗。它的文字说:

我来自北京,我回到了董藩。回易阙,越竖井,通铜鼓,凌景山。太阳西沉,车危。二是税收推动了高、芝田、、洛川。所以,本质是动的,突然想到的。低头看尽头,抬头看特别的景色,看到一个美丽的女人,在岩石的岸边。但他帮助帝国的保护者,并告诉他:“你信任他吗?他是谁?如果这样就华丽了!”车夫对他说:“我听说过河洛之神,名叫宓妃。然而,国王看到的不过是一天?它的形状是什么?我愿意听。”

我告诉他:“它的形状像游龙一样优美。荣耀秋菊,华茂宋淳。仿佛轻云遮月,摇曳如流回雪的风。远远望去,若朝霞初升;如果你被迫检查它,它会像波浪一样燃烧。如果你没事,你可以修剪一下。如果肩部被切,腰部和元素一样好。脖子伸长脖子好看,素质暴露。方泽不加,铅富。云高耸,眉修。红唇外亮,白牙内鲜,明眸善望,钹辅功。雍容华贵,优雅恬静。柔情似水,语言迷人。惊艳的衣服很出众,骨骼形象要贴图。穿毛衣的光彩,是姚和毕的光彩。佩戴金玉首饰,点缀珍珠炫耀身材。练就一段远行的文笔,就是轻拖迷雾。小兰花的香味在山的角落里徘徊。

所以怎么会突然纵身,去遨游玩耍。左边倚着,右边倚着月桂旗。让浩的手腕充满了神,他采用了汹涌濑的神秘智慧。我为自己的美貌而高兴,但内心却在震荡,不开心。肆无忌惮的媒体向桓打招呼,并借助微波发表了讲话。我希望首先是真诚,玉佩将得到理解。美人之信是有修养的,羌人行礼仪,懂诗词。反琼是一种和合,就是潜入深渊一段时间。密切关注你家的钱,你怕被我欺负。我感觉我刚刚放弃了我的话,但是我又犹豫又怀疑。要淡定从容,兑现时要自持。

于是罗受到启发,徘徊徘徊,灯忽明忽暗。要想脱颖而出,光有身体是不够的。椒衣的做法很猛,步骤细而香。超长的歌总是被人推崇,声音哀婉悠长。

我是一个漂泊的灵魂,一个孤独的灵魂,或清流,或翔,或采珠,或拾玉羽。从南湘二妾处,取了汉滨的游女。叹瓜无匹,吟牵牛花孤。年轻人骄横跋扈,修袖以待。休荀飞逝,彷徨如神,走在浪尖,袜底尘土飞扬。不稳则危,危则安。进入困难期,如果去,如果回。变成液态精子,光滑漂亮。不吐槽的话,会生气。华容婀娜,令我饭都忘了。

所以屏会集风,浪会静川后。凤仪唱鼓,女娲唱歌。滕文鱼带了警骑,栾一起死了。六龙齐头,载云车之容,鲸飞夹毂,水鸟飞为防。

所以他去了北方。过了南岗,我回到青阳,把嘴唇移到和陈的交接提纲上。恨人恨神的方式不同,恨壮年也不合适。抗拒罗梅掩泪,泪浪流。永远哀悼美好的社会。哀逝于异乡。爱惜无爱,献江南智慧。我虽在孙,心长在王。突然意识不到自己放弃了什么,很失望上帝在夜里把光藏起来了。

于是,我把陵墓高高地背在背上,把心思留给上帝,想象自己的感受,憧憬自己的悲伤。嵇灵体的复杂形状可以追溯到皇家独木舟。浮于长河而忘归,思总督。夜不成眠,沾染无数霜。仆人开车我就去东路。我舍不得走,但又走不了。

相关评论

宓妃的枕边人发生在甄妃和曹植之间。这是现实中的梦,追逐的结果必然是被撕裂。只有在神的世界里,才能实现自由、完整、极致、华丽的爱情,才能让观众享受到艺术世界的巅峰之美。

发生在嫂子和姐夫之间的这件事,不管历史上有没有,都被炒作得很文艺很有审美,最可靠的证明就是《洛神赋》。

“若你惊艳,若你婉约,若你游龙”,1000多字的描写,字字精致,清香空灵。据史书记载,《洛神赋》的原型宓妃是甄妃。甄妃的父亲一真是上蔡县令。虽然她三岁就失去了父亲,但她的家庭很富裕。后来娶了袁绍的儿子,也是诸侯。

三国时期,甄妃是一位美丽的女子,她献身于国家。曹操父子都是历史上出类拔萃的才子和诗人,任何一个都比得上她。事实上,他们三个都很钦佩她。有人说曹操打袁绍是为了甄妃。他的儿子曹丕向他请示,要带袁绍的媳妇甄氏时,他写道:“日月之行,若出其境。”有皇帝胸怀的曹操,只是慷慨地答应了,却也柔情似水。

曹丕和他的父亲曹操一样,是一个有文采和军事谋略的皇帝。甄妃虽然是作为战利品来的,但是这么伟大的人她都会感动,更何况曹丕是真的爱她。然而,曹丕在案发前毕竟不是书生。为了他的统一大业,他经常出去打仗,留下了他心爱的公主。小曹丕五岁的曹植有机会陪绝对美女的小姨子。天性自由浪漫、厌恶战争的曹植和同样厌恶血腥战争、有个人痛苦的甄妃,渐渐感同身受。李商隐曾写道“一个仙女般的皇后,为了一个王子的安逸,带了一次新娘垫,然后就消失了”,这是真是假,已经进入了一山诗人的诗中。

爱情一直是个难以捉摸的东西。当曹植在曹丕的剑下用血泪唱出《七步走》这首诗时,兄弟间的爱情之战战胜了杀戮之心,却也开始了曹植被流放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