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的日期怎么写?
一,二,三,四,五,着陆,七,八,九,零,捡起来。
月份:
小于10时,写“零月”。比如三月,写“00年三月”。
10写了《零和十月》。
在6月11和2月65438+2分别写了“111个月”和“112个月”。
日期:
小于10时,写“零日”。比如3号,写“零3号”。
在10,20,30点,写“010天”,“020天”,“030天”。
“十天”的时候写“有那么一天”。比如15写了“15天”。
例如:
2008年8月8日:2008年(年)2008年(月)2008年(日)
2008年6月5438日+2008年10月20日:2008年010月020日
2008年165438+10月26日:2008年111月216日
扩展数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受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于汇票的相关条款,所以我们只介绍不同于汇票的支票的特殊条款。
支票的特点是:第一,支票是委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是特殊的,必须是具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次,我国只有即期支票,没有支票的受理制度。
事项监管
支票记录项目的分类
支票中记载的项目包括:绝对项目、相对项目和非法项目。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出票人可以授权补充票据的形式记载两个绝对项目,包括:支票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在补充票据制作前不得使用。
(1)绝对项:①注明“查”字;②无条件支付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⑤发行日期;⑥出票人签名。这是票据法中的一项必备条款。如果缺少某一项,票据无效。
(2)相关事项:①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地为付款人营业地)。
(二)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和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意思是《票据法》规定应记录而未记录。如果没有记载,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推定,不导致票据无效。
(3)非法定项目:①检查的目的;②合同号;③约定违约金;(4)法院的管辖权等等。非法定项目对支票无效。
特性
1,使用方便,程序简单灵活;
2.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
3.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提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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